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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bet356体育全站「纯干货」加盟讼事如许必输!

  戴蓉与巴拿米餐饮公司签订合同前,巴拿米餐饮公司将《加盟指导手册》等宣传资料给了戴蓉。在该些资料上记载有“PANAMIE是富景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与法国、韩国烘焙业界联手打造的国际水准的面包西点连锁品牌”亚洲bet356体育注册、“2004年,富景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极富前瞻性的眼光投资了北京巴拿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且在该资料上多处显示有“PANAMIE”标识。

  2008年10月28日,戴蓉(作为乙方)与巴拿米餐饮公司(作为甲方)签订了《加盟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知识产权授权、加盟费、管理费与经营保证金金额及其支付办法。2008年11月12日,戴蓉向巴拿米餐饮公司交纳了十万元加盟费及三万元保证金。上述《加盟合同》签订后,巴拿米餐饮公司对戴蓉店面选址进行了确认。巴拿米餐饮公司指定装修单位对戴蓉的加盟店进行了装修。巴拿米餐饮公司还为戴蓉购进了设备、进行了员工培训。戴蓉自开业至今一直正常经营。

  戴蓉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巴拿米餐饮公司所持有商标注册证所示商标与其宣传及授权我使用的商标不同,巴拿米餐饮公司并不拥有其许可戴蓉使用的PANAMIE的注册商标,同时又查询了巴拿米餐饮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巴拿米餐饮公司不是富景香港公司投资的,遂起诉至法院。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并要求巴拿米餐饮公司立即返还我加盟费100000元及保证金30000元……

  法院审理后除上述事实外还查明,巴拿米餐饮公司是由江祖富、吴奕、杜庆宁出资成立的内资公司,江祖富占74%的股份,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富景香港公司是由江祖富、翁祖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江祖富占该公司99%的股份。富景香港公司未直接投资巴拿米餐饮公司。巴拿米餐饮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法国、韩国烘焙业界的关系。……

  巴拿米餐饮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向戴蓉出示过第3684188号、第3684189号商标注册证。

  法院认为本案的核心焦点在于戴蓉主张的事实是否表明巴拿米餐饮公司构成了欺诈,从而应当撤销合同。

  本案中巴拿米餐饮公司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与其许可戴蓉使用的商标标识确有不同,且巴拿米餐饮公司未举证证明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将其商标状况告知戴蓉。

  但是,巴拿米餐饮公司毕竟是拥有第3684188号、第3684189号商标专用权的,巴拿米餐饮公司许可戴蓉使用的标识仅是对其拥有的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这种不规范使用商标的情况与巴拿米餐饮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未达到严重背离的程度,并不足以导致戴蓉陷于是否订立合同的错误意思表示,且这种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完全可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加以纠正,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事实上,戴蓉开业后也一直在持续经营,并未因商标情况受到影响。因此,本院对戴蓉提出的巴拿米餐饮公司许可其使用的“PANAMIE”、“巴拿米”商标不是巴拿米餐饮公司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从而构成欺诈,要求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我们曾经在“冷静期”写不好,加盟费保不住【点击阅读】《合同无效加盟费全退,皆因一个根本错误》两篇文中提醒过加盟双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冷静期是法律赋予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方的特殊保护。被特许人完全可以依据这一特殊保护条款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本案的原告却选择了《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可撤销合同的规定进行诉讼。正如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书中论述的那样: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通常情况下,欺诈的构成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构成要件:行为人有欺诈的故意、行为人实施了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对方当事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并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综合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行为人所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实质内容、重要性亚洲bet356体育全站、与真实信息相背离的程度以及对于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并考虑到交易关系的稳定性。

  撤销合同的举证要求比较高,以这样的理由起诉,出现这样的结果不足为奇。下一篇“加盟备案”专栏中我们将介绍被告完全相同,合同也基本一致,但是因为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不同结果就大相径庭的案例,敬请期待!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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